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文章導讀:2012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2012年5月26日—27日。報考人員須在2012年2月13日—24日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點擊主頁上“網上報名”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時間為2012年3月6日—9日,于5月21日—24日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8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2年度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2012年5月26日—27日。請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部門按照《2012年度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后),認真做好有關考務工作。
二、報名條件。凡符合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1998年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1997〕105號)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三、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客觀題)、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四、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2012年2月13日—24日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點擊主頁上“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需仔細閱讀報考條件,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證件照(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為10-20KB,高寬為170*130像素;照片必須與本人相貌一致,否則清出考場并作違紀處理),確認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后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此表一經打印則不能修改信息)。
(二)現場資格審查及現場繳費。新報考人員和續考人員均須先在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后,新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資格考試登記表》(由單位人事部門核實后加蓋公章)等資格審查相關材料,“網上報名”時所選“懷化”報名點的先到人社局大樓12樓專技科資格審查,然后至人才大廈3樓考試中心現場繳費。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時間為2012年3月6日—9日。符合免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必須由資格審查部門在《資格考試登記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樣并簽名蓋章。各地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核對報考人員的身份證件和資格證書,對弄虛作假者要嚴肅查處。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人辦發〔1996〕52號文件規定,省職改辦將在發證前對各市州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而通過考試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并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2011〕第12號)有關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且已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于5月21日—24日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
(四)跨省轉考的報考人員,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湖南省人事考試院考務三部(聯系電話:0731-82216500)辦理轉考手續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視同自動放棄以往年度考試成績,需按新報考人員重新報名。
五、報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索取,考后收回。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考試時應注意下述事項: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六、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 21. 監理 工程師 | 4.考全科 | 01.監理工程師 |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 2.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
| 3.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
| 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
| 2.免2科 | 01.監理工程師 | 3.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
| 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七、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湘價費〔2002〕281號文件精神的規定,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2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7元),信息采集費每人2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
八、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征訂發行和考前培訓工作由省建設監理協會按有關規定組織進行(聯系電話:0731-84446302、84895131;電子郵箱地址:HNjL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