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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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的現場工作條件(熟悉)
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雙方可以在合同內約定由發包人負責保證勘察工作順利開展應提供的條件,可能包括:
(1)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
(2)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
(3)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
(4)平整施工現場;
(5)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
(六)違約責任
1.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等。
(七)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約定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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