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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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類型: |
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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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據: |
1、《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47號); 2、關于印發《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工作規程》的通知(建市監函[2006]28號)。 |
| 審批權限: |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的審批工作,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云南省的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的受理和初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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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1、申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www.cin.gov.cn)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內填寫申請信息并上報,上報后打印申請表; 2、準備書面材料并將書面材料報送至云南省注冊建造師管理辦公室,云南省注冊建造師管理辦公室對材料進行受理后報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3、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材料進行初審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材料進行審批; 5、審批合格后公示10日,無投訴舉報,予以公告并核發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 |
| 辦理流程圖: |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辦事流程圖 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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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注冊申請材料: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申請表一式二份,需加貼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張); 2、申請人的執業資格證、職稱證、學歷或學位證、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聘用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清單原件及復印件(退休人員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證書簽發之日起超過三年申請初始注冊的,應提交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一式一份); 5、由企業出具的關于申請人三年內無安全事故的證明文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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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注冊申請材料: |
(一)執業企業變更: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申請表一式二份,需加貼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張); 2、申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與現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聘用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清單原件及復印件(退休人員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的原注冊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執業印章; 6、由企業出具的關于申請人三年內無安全事故的證明文件原件。 (二)注冊專業變更: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申請表一式二份,需加貼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張); 2、申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與現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聘用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清單原件及復印件(退休人員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與申請注冊專業相關的工程技術、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和工程業績證明; 5、滿足相應專業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6、申請人的原注冊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執業印章; 7、由企業出具的關于申請人三年內無安全事故的證明文件原件。 (三)執業企業名稱變更: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申請表一式二份,需加貼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張); 2、申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與現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聘用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清單原件及復印件(退休人員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變更后的《營業執照》或變更后的《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工商部門同意變更的函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的原注冊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執業印章; 7、由企業出具的關于申請人三年內無安全事故的證明文件原件。 (四)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單位: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申請表一式三份,需到原省級主管部門蓋章,需加貼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張); 2、申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與現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聘用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清單原件及復印件(退休人員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滿足新聘用單位所在地相應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5、申請人的原注冊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執業印章; 6、由企業出具的關于申請人三年內無安全事故的證明文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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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注冊申請材料: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申請表一式二份,需加貼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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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注冊申請材料: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銷注冊申請表》(申請表一式二份); 2、申請人的原注冊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執業印章;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注銷注冊由本人申請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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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證書、執業印章遺失補辦或污損更換申請材料: |
(一)注冊執業證書、執業印章遺失補辦: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執業印章遺失、污損補辦申請表》(一式二份); 2、 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刊上聲明作廢的證明材料原件;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注冊證書或執業印章污損補辦: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執業印章遺失、污損補辦申請表》(一式二份); 2、污損的注冊證或執業印章;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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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紅塔路口昆明二建大廈三樓云南省注冊建造師管理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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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 |
除每月15日、30日及每月下旬的周五下午,其他工作日內正常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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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0871—4163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