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8-10 共2頁
設備工程監理《合同管理》教材變化很大,由一本書《設備工程監理合同管理》擴展成兩本《設備工程監理合同管理〈法律基礎部分〉》和《設備工程監理合同管理〈法律基礎部分〉》。內容組成由原教材六章擴展為《法律基礎部分》七章+《合同管理部分》十三章。
《設備工程監理合同管理〈法律基礎部分〉》
章 節 |
新 增 |
調 整 |
刪 除 |
第一章 設備工程監理的相關民法知識 |
第一節民法概述 第三節民事法律行為 第九節民事責任 |
第二節民事法律關系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一節的二“民事法律關系”調整而來; 第四節代理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一節的三“代理”調整而來; 第五節訴訟時效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一節的五“訴訟時效”調整而來; 第六、七、八節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一節的四“物權、債權和知識產權”調整而來; |
第一節的一“法律淵源”; 第一節的六“法律責任” |
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 |
第六節買賣合同 第七節承攬合同 第八節設備工程合同 |
第一節合同法概述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二節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概述”調整而來; 第二節合同的訂立和效力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二節的二“合同的訂立與效力”調整而來; 第三節合同的履行和違約責任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二節的三、五“合同的履行與擔保”、“違約責任”調整而來; 第四節合同的變更、轉讓與終止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二節的四“合同的變更、轉讓與終止”調整而來; 第五節合同的擔保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二節的三“合同的履行和擔保”調整而來; 第九節委托合同由原教材第二章第一節的“委托合同”調整而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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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標投標法律制度 |
第五節投訴與處理 |
第一節招標投標法概述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三節的一“招標投標法概述”調整而來; 第二節招標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三節的二“招標”調整而來; 第三節投標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三節的三“投標”調整而來; 第四節開標、評標與中標由原教材第一章第三節的四“開標”、五“評標和中標”調整而來; |
第三節的六“《招標投標法》中關于法律責任的規定” |
第四章 質量管理法律制度 |
本章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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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環境保護與節能管理法律制度 |
本章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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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其他相關法律制度 |
本章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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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解決爭議的法律制度 |
第一節處理設備工程糾紛概述 第三節民事訴訟 第四節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 |
本章由原教材第一張第二節六“合同爭議的解決”調整而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