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建設項目工程保險除外責任
11.2.5(掌握)建設項目工程保險除外責任
(1)除外責任的含義和種類:絕對除外責任和相對除外責任
n 絕對除外責任是指保險人從保險和經濟合同的基本原理以及社會公德等方面考慮而絕對不予承保的風險。
n 相對除外責任是指保險人在工程保險保單的標準格式項下相對不予承保,但這種風險一般可以通過其他險種,或者在工程保險保單項下擴展予以承保的;
(2)除外責任的結構設計模式
n 一種是分別設計工程項下的物質損失和第三者責任的除外責任
n 一種是先設計一個總除外責任
1)物質損失部分的除外責任。
①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和費用。www.Examw.com
②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銹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溫)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③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陷或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④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氣裝置的本身損失,或施工用機具、設備、機械裝置失靈造成的機械或裝置本身損失。
⑤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但是外來原因引起的機器損失保險人仍負責賠償。
⑥檔案、文件、賬簿、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⑦盤點時發現的短缺。
⑧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⑨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圍內或其周圍的屬于被保險人的財產損失。
⑩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占有、或已經使用、或已經接收的部分。首頁 1 2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