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9-19 共3頁
2.長期債券市場
債券市場是指債券發行和交易的場所,具有融資功能、資源優化配置功能、投資功能、宏觀調控功能及防范金融風險功能。長期債券市場是指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等募集長期資金的主要場所。
(1)債券概述。
債券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一般要載明債券發行的機構、面額、期限、利率等事項。
按不同角度可以對債券進行不同分類。按發行主體分類可分為國家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和金融債券。按利率是否固定分類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按利息支付方式分類可分為普通債券、附息債券、貼現債券、零息債券。按有無擔保分類可分為信用債券、擔保債券。按是否可轉換可分為可轉換債券與不可轉換債券。按募集方式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2)債券的發行與定價。
①債券的發行。
債券的發行是通過債券發行市場即一級市場來完成的。一般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兩種。
直接發行是指債券發行人直接向投資者推銷債券,而不需要中介機構進行承銷。采用直接發行可以節省中介機構的承銷、包銷費用,節約發行成本。選擇直接發行方式一般都是一些信譽較高、知名度較高的大公司以及具有眾多分支機構的金融機構。間接發行是指發行人不直接向投資者推銷,而是委托中介機構進行承購推銷。其優點是可以通過掌握金融業務的專業機構及人員,使債券發行迅速而穩定,有利于保證按期有效完成發行任務。現代債券發行,特別是國債發行大部分是采取間接發行的方式,主要有承購包銷、招標發行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