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19 共1頁
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的語種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其中,英語分為綜合、理工、衛生三個專業類別,其他語種不分專業類別。每個語種分為A、B、C三個級別。根據《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的通知》(人發〔1998〕54號)規定,從事理工、衛生類專業技術工作,職稱外語考試選擇英語的,應分別報考理工、衛生類。根據《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1〕97號)規定,凡參加外語考試的人員,須嚴格按照等級適用范圍,在任職期間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不得越級報考。考生須根據自己所從事的專業工作,按照等級劃分和規定的適用范圍(見下表),選擇相應語種、級別和類別應試,如有疑問應向單位人事部門咨詢。
考試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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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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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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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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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
用
范
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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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等學校教師、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衛生技術、工程技術職務系列和國際商務專業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包括正高和副高級)。
2. 其他系列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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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縣(含不設區的市,不含區)及鄉鎮所屬單位的衛生和工程技術人員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其他單位的衛生和工程技術人員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者。
2. 高等學校教師、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人員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者。
3. 外語教師和翻譯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參加第二外語考試者。
4.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未分正副的系列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其他系列中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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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語教師和翻譯人員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參加第二外語考試者。
2. 在縣市及鄉鎮所屬單位的衛生和工程技術人員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者。
3. 其他系列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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