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1-10 共1頁
①各縣區衛計局負責本轄區內醫療衛生人員(含民營、個體)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的現場確認。
②市中心醫院、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院負責對本單位考生的現場確認。
③市醫學技術服務管理中心負責市衛生計生委直屬單位、注冊醫療機構考生的現場確認。
3.現場確認報名時申報人應提交以下資料:
(1)單位審查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從網上填報后下載打印)。如考生在打印申報表后對個人報考信息進行了修改,考生須重新打印并蓋章。
(2)學歷(或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復印件貼在申報表背面)。
(4)民營醫院或個體診所報名的考生須提供加蓋鮮章的醫療機構許可證正本復印件。
(5)參加了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擬報名參加2017年度考試的考生,按2年為一周期滾動管理的辦法,需使用原檔案號報名補考同專業不合格科目,否則成績不予滾動。
(6)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醫師、護師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專業代碼301)、社區護理(專業代碼373)專業類別考試報名的考生,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7)大專以上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專需提供入學通知書和成績單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章和審核人簽名)。
(8)二寸標準彩色免冠白底標準照1張(與網傳照片一致)貼在申報表正面右下角空白處。
(9)考生網上報名所填報考信息的準確性由考生本人負責,報考者提供涉及報考資格的申報材料虛假或不實的,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違紀責任。考生應仔細核對《2017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并確保與現場確認時的《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確認單》內容完全一致。同時,考生必須在確認單上簽署姓名,上交考試機構備案,一經確認不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