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2010年度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
網上報名須知
歡迎使用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報名系統。請務必認真閱讀以下事項: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七)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業務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0年年底。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有關要求,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時間安排
1、網上提交信息時間:2010年3月25日至4月2日
2、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0年3月31日至4月2日
3、網上繳費時間:資格審核通過后24小時至4月15日
4、下載準考證時間:2010年8月31日至9月3日
5、考試時間:2010年9月4日至9月5日
三、報名系統操作程序
1、符合上述條件的報考人員仔細閱讀本須知后,點擊"填寫資格審核表",認真閱讀報考協議,完全同意者點擊"我同意",然后按照系統的提示依次填寫報考信息。
2、點擊“報名“之后系統會再次提醒您確認報考級別及科目,如無誤點擊“提交信息”,請務必仔細斟酌后再作選擇。如需修改請點擊“放棄”重新填寫。
3、報考人員可以點擊"查詢修改報名信息"修改個人基本信息及報考信息,修改后請點擊"修改完畢"。
4、提交完成后,使用A4紙打印《資格審核表》,在規定位置粘貼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兩張。《資格審核表》需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干部)部門審核并蓋章。
5、持《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上述證件均為原件),于2010年3月31日至4月2日到北京建工培訓中心(地址:東城區東直門外新中街11號;聯系電話:64165149,64177528)進行資格審核;
6、資格審核人員會對您的報考信息進行再次核實,確保《資格審核表》上的信息與網上提交的信息一致。如果您在資格審核現場仍需修改報考信息,請您利用資格審核點提供的外網計算機自行修改,并打印出新表參加資格審核。特別注意:通過資格審核后,您的報考信息將不能再修改。
7、通過資格審核后考生需將《資格審核表》交給負責資格審核的工作人員。特別注意:《資格審核表》必須留在資格審核處,否則資格審核無效。
四、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繳費方式:
1、本次考試全部采用網上繳費的辦法,要求報考人員提前到就近的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網點辦理網上支付卡。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需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系統中的"支付查詢"進入銀行支付界面,直接支付報考費用。如果您沒有提前辦理以上三種網上支付卡,建議您及時就近辦理。您所填寫的信息已經保留在系統中,辦好支付卡后您用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登錄系統,直接點擊"支付查詢"即可進行支付。
3、網上支付后,系統會顯示"您的報考費用已經在網上支付成功"。受銀行業務處理周期影響,如果在您支付后,報名系統提示為"您的報考費用還沒有在網上支付",請您耐心等待到下一個工作日再進行查詢。特別注意:已經完成網上支付費用的考生不要再重復支付。
4、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務必于2010年4月15日之前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特別注意:只通過資格審核,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成功支付報考費用者,報名無效。
5、完成全部報名手續后,報考人員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點擊"報名狀態",查詢本人的報考情況。
五、凡已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0年8月31日至9月3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其他
(一)綱征訂工作由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負責,可登錄網站:www.chinasafety.ac.cn/issue/index.aspx查詢。
(二)資格審核的同時辦理綱征訂工作。
(三)考試咨詢電話: 63959161、63959162、6395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