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關于領取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及2009年度初始注冊工作的通知
酒泉市安監局 辦公室
關于轉發《甘肅省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公室關于領取執業資格證書及2009年度初始注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相關單位及個人:
現將甘肅省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公室《關于領取執業資格證書及2009年度初始注冊工作的通知》(甘安監辦[2009]30號)文件轉發給你們,請按照文件要求辦理領取執業資格證書及初始注冊工作相關手續,于5月15日前來我局進行初審。
聯系人: 李 娟 聯系電話: 2682506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甘肅省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公室關于領取執業資格證書及2009年度初始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依據安監總局頒發《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總局令第十一號)相關要求,結合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工作計劃,將于近期下發執業資格證書并展開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初始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執業資格證書領取
2008年度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并已上交2張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及身份證復印件的個人(或單位主管人員)帶個人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到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注冊安全工程師辦公室(三樓303室)領取執業資格證書。
二、申請初始注冊工作
領到《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按照總局頒發《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總局令第十一號)中的相關要求,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冊申請表(分別貼2寸免冠正面彩色近期照片、填寫個人詳細工作經歷、署聘用單位意見,加蓋公章并由單位領導簽字)原件一式二份;
(二)申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核對后帶回)及復印件二份;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的復印件一式二份、單位聘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四)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二份;
(五)個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張。
三、初始注冊相關要求
(一)領取執業資格證書后,省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公室隨即展開初始注冊工作,對申請人提供的初始注冊材料進行審核。該項工作截止7月10日結束。
(二)個人申請注冊應當提交的材料由各市州安監局辦公室、相關企業集中進行初審并辦理送交事宜。申請人要主動與單位主管部門或市州安監局辦公室及時取得聯系,并按照申請初始注冊的有關規定程序做好注冊工作。省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公室原則上不受理個人送交的本人注冊申請材料。
(三)《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申請注冊人員基本情況匯總表》要從國家安監總局網站下載打印并如實填寫,確認無錯誤、無遺漏后,連同申請人個人《申請表》及《匯總表》的電子版、申請人照片的電子版JPG格式一起送交省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公室審核并備案。申請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
二○○九年三月十日
附件:
1、《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2、《注冊安全工程師申請注冊人員基本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