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2011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11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統計分析,經與國家安監總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注冊安全 工程師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100 |
6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100 |
60 | |
安全生產技術 |
100 |
60 |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100 |
60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經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12月5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 本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的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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