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2011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領取通知
2011年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已到,請以上考生或代領人員按要求攜帶如下證件和物品到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9房間領取。
1、準考證(原件);
2、畢業證(學歷證書原件);
3、繼續教育證書(原件);
4、兩張照片(一張一寸、一張兩寸,近照)。
特別提醒:
1、工作日上午辦證(除周二去省廳蓋章、領證)!
2、準考證是領取證書的憑證,請考生妥善保管,丟失后果自負。
3、各類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請在考試結束后兩年內領取,過期不予辦理。
4、需要辦理繼續教育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請與市人社局培訓中心(505房間)聯系。
聯系電話:2827109
2011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合格證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