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1.我國的安全生產相關法規規定,追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分為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 )三種。
A.民事責任
B.財產責任
C.其他法律責任
D.社會責任
2.《安全生產法》規定,個人經營的投資人未能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2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的罰款。
A.10
B.20
C.30
D.50
3.《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對從業人員進行( )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A.班組級
B.車間級
C.專門
D.三級
4.《安全生產法》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 )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A.操作資格
B.許可
C.安全
D.技術
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生產、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生產、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性評價;生產、儲存、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生產、儲存裝置每( )年進行一次安全性評價。
A.半
B.1
C.2
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