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公布自治區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
工程師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事局、地震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地震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人民團體、大專院校、科研院所人事(職稱)部門,中央駐疆單位人事(職稱)部門:
根據自治區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考試結果,結合自治區實際情況,經研究,現將自治區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如下:
一、地震安全性評價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50分。
二、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與實務45分。
三、地震安全性評價案例分析40分。
請各地、各部門人事主管部門按照辦理證書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人力資源 專業技術人員 考試 標準 通知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0年12月7日印發
打印:高麗 校對:劉剛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