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 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㈠ 取得本專業(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等專業,詳見附表)或相近專業(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詳見附表)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㈡ 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㈢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㈠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㈡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㈢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㈣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㈤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㈥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 月31日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㈠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㈡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㈢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㈣ 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
㈤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0 年。
㈥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2 年。
㈦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㈧ 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 工程設計工作滿 3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