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術
一、噪聲與振動污染控制工程基礎
二、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實踐
三、主要電磁污染源及其特性
四、電磁污染防治基本方法
第1章 噪聲與振動污染控制工程基礎
1.1 噪聲與振動的計量和評價
復習要求:
1、熟悉躁聲與振動的主要物理量和單位
2、掌握躁聲與振動控制工程中的常用評價量
一、噪聲和振動的基本概念
聲音在人們的生活、工作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聲音的本質就是氣體、液體、固體介質中的質點振動,聲音的產生和傳播都離不開介質的力學振動行為。聲音有有利的一面,也有有害的一面。人們把不和諧的、令人反感的聲音稱為噪聲。要抑制噪聲的發生和傳播,就必須了解噪聲產生的原因和傳播的規律,也就必須具備振動基本知識。
振動是聲音的來源。噪聲是聲音的一種,判斷一個聲音是否屬于噪聲,主觀因素起決定性作用。生理學將對人體有害或人們不需要的聲音稱為噪聲。物理學將和諧的聲音叫做樂音,不和諧的聲音稱為噪聲。噪聲是各種不同頻率和不同強度聲音無規則的雜亂組合,給人煩躁的感覺;噪聲的波形曲線通常是無規則的。
1、聲源:凡是能發出聲音的振動體,都可以稱為聲源。聲音是由于聲源的振動而產生的。聲源可以是固體,液體或氣體。
2、聲波:物體在彈性介質中的機械振動可引起介質密度的改變,這種介質密度變化由近及遠的傳播過程即為聲波。聲波產生和傳播見332頁圖。聲波產生的條件是聲源(機械振動的物體)和彈性媒質。聲波可分為橫波和縱波。聲音的傳播是物體振動狀態的傳播過程,即傳播的是狀態和能量,不是媒質本身。
3、聲場:由聲波存在的媒質區域稱為聲場。可以分為自由聲場、混響聲場、擴散聲場、遠場和近場等。
自由聲場:無反射聲存在的聲場,也表示那些在各向同性的均勻媒質中界面的影響可以忽略的聲場,或者做了強吸聲的消聲室內的聲場。
混響聲場:在比較大的建筑圍護結構內,各壁面存在多次強反射所形成的、以反射聲為主的聲場,稱為混響聲場。
擴散聲場:聲能密度分布均勻,反射的傳播方向為無規律分布的聲場,稱為擴散聲場。混響聲越強烈的聲場越接近擴散聲場。
遠場:指自由聲場中到聲源的距離每增加一倍,聲壓降低至一半的區域。遠場內的媒質瞬時質點速度與聲壓的相位一致。
近場:遠場之內的區域為近場。近場內媒質瞬時質點速度與聲壓的相位不相同。
4、頻率( ):單位時間內媒質質點振動的次數,單位為Hz。
周期( ):質點振動每往復一次所需的時間稱為周期。單位s。 聲音的頻段范圍劃分見333頁表5-1-1。
5、波長( ):在波的傳播方向上,相鄰兩波峰(或相鄰兩波谷)之間的距離稱為波長。波長也是質點的振動經過一個周期聲波傳播的距離。單位是米(m)。
6、聲速( ):聲音在媒質中傳播的速度。單位米/秒(m/s)。 或 聲速是介質溫度的函數,溫度升高聲速增加;聲速還隨大氣壓強的增加而增加;空氣聲速受空氣濕度影響;聲速和媒質的種類有關。聲速表見3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