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我國目前已頒布的電磁環境評價的標準主要有:
(a)GB 7349-2002《高壓架空送電線、變電站無線電干擾測量方法》;
(b)GB 8702-88《電磁輻射防護規定》;
(c)HJ/T 10.2-1996《輻射環境保護管理導則》;
(d)HJ/T 24-1998《500kV超高壓送變電工程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
一、電磁輻射標準制定的原則與依據
1、制定標準的基礎與要求
(1)必須有足夠的資料。電磁輻射生物效應資料,是否正規科學及危害人體健康效應。
(2)必須實用。
2、制定標準的依據
制定標準必須有先進的科學依據,即理論依據和實驗研究依據。
(1)理論依據
射頻電磁輻射對人的生物學效應主要是致熱效應和非致熱效應,所謂電磁輻射生物效應就是指此而言。大劑量高場強主要產生致熱效應,低劑量低場強主要產生非致熱效應。在制定暴露標準時既重視致熱效應,又重視非致熱效應。
(2)動物實驗依據
動物實驗結果并不能單獨作為制定標準的依據,但它可以印證在人身上難以表現的影響或損害變化。
(3)現場調查和人群流行病學依據
在制定職業衛生標準和公眾環境衛生標準時,應該有具代表性的現場調查和一定數量的人群流行病學調查材料,這里指的是職業人群和公眾人群的健康檢查材料,以及現場電磁場、微波功率密度分布狀況等材料。
3、各國標準的差異性
保護人群健康的衛生標準,各國的限值相差很大,其原因主要是制定標準的依據不同。歐美的標準主要是以動物實驗的致熱效應為依據制定的,而我國的衛生標準除依據動物實驗研究結果外,更重要的是依據廣泛的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結果而制定的。
二、ICNIRP 關于電場、磁場和電磁場暴露的限值
1998年ICNIRP出版了《限制時變電場、磁場和電磁場(300GHz以下)暴露的導則》。導則闡明其目的是限制已知的對健康有影響的EMF暴露,以保護健康。只有被確定的影響才用來作為制定暴露限制值的基礎。導則把暴露的限值分為兩類:
(1)基本限值:是指直接根據已確定的健康效應來確定的暴露在時變電場、磁場、電磁場作用下的限值。描述基本限值的物理量是:電流密度、比能量吸收率SAR和功率密度。
(2)參照水平:用來評估實際暴露的,目的是確定基本限值是否有可能被超過。暴露的參照水平是為了與測得的物理量相比較,依從該導則給出的所有參照水平也一定能滿足基本限值。
1、基本限值
對一般公眾采用較低的暴露基本限值是考慮到他們的年齡、健康狀況與職業工作人員不同。在低頻范圍內,瞬態電流對健康影響的有關數據很少,因此ICNIRP推薦,對由瞬態或很短的峰值場感應的電流密度采用瞬時值而不用時間平均值。相關數據見表5-4-1和5-4-2。
2、參照水平
根據情況,參照水平是根據基本限值用數學模型和將在特定頻率下實驗室的研究結果外推得出,數據是由場對受暴露個體之間處于最大耦合的條件下得出的,因此提供的是最大的保護。表5-4-3,5-4-4分別給出職業性暴露和一般公眾暴露的參照水平。
對一般公眾的暴露參照水平是對職業暴露的參考水平在不同頻率范圍內采用不同的安全因子來求得。
3、接觸和感應電流的參照水平
頻率在110MHz及以下,包括調頻FM無線電發射頻段,給出了接觸電流的參照水平,超過該水平時必須采取措施避免電擊和燒傷的危害,電接觸的參照水平列于表5-4-5中。
歡迎通過以下途徑反饋您的成績信息,或對網校提出寶貴的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