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生活、生態用地是城鎮用地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相互作用的有機整體,只有三者的比例達到和諧,才能滿足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健康發展。概略地說,生產用地主要指工業、倉儲等用地,生活用地主要包括居住、教育、醫療、商業、文體等民生用地,生態用地則包括河流、湖泊、山體、城市綠地等綠色空間。
當前,我國不少城鎮用地結構不盡合理。一方面,生產用地比例過高,生活用地明顯不足,生態用地被擠占,各類用地比例失調。另一方面,工業用地布局分散,生活用地配置效率低,生態用地散亂孤立,用地布局不合理。為改變上述不合理狀況,《綱要》提出:“城鎮用地內部要控制生產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態用地比例”。這是針對我國城鎮用地現狀,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對城鎮不同類型土地供給提出的引導政策。
關于控制生產用地比例工業用地等生產性用地占城鎮用地的比例較高,這是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現實國情所決定的。在今后較長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依然要靠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的發展來帶動,工業等生產性用地仍會增加,在城鎮用地中仍會占據相當的比例。《綱要》提出控制生產用地比例,主要有三層含義:第一,控制生產用地比例,并非限制工業用地供應,而是有選擇、高要求的供地,盡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杜絕以往低價、成片供地行為,提高用地強度和標準,促進土地集約利用,引導產業結構轉型。第二,加大城鎮內部改造力度,對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企業逐步搬遷。充分利用城鎮內部存量、低效用地,通過“退二進三”、舊村莊、舊廠房改造等,在解決部分工業用地需求的同時,增加生活用地特別是綠地等生態用地,優化城鎮用地布局。第三,加大工業、倉儲等生產用地總量控制和整合力度,培育產業集群,提升工業用地效率。
關于保障生活用地比例以人為本是| 關于提高生態用地比例生態用地有如城鎮的“肝臟”,是解毒排毒、維護健康的生態系統。同時,通過提供優美的景觀,使居民身心愉悅。《綱要》提出提高生態用地比例,強調城鎮建設要始終把人的需求放在首位,通過合理的用地安排,使人民生活在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城鎮環境中,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提高生態用地比例”,具體有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大各類基礎性生態用地的保護力度。對于城鎮內原有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主干河流、湖泊、水庫、濕地、綠地等,加大保護和管制力度,嚴禁各項建設占用。對于城鎮內部的農用地,也要加大保護力度,充分發揮其生態、隔離、景觀等功能,防止城市無序蔓延。二是加大城鎮內部的生態建設。因地制宜建設大型集中連片的綠色開敞空間,作為區域和城鎮大型氧源綠地和生態支柱。充分利用耕地、園地、林地等農用地,建設大型城市綠廊,連接城鎮組團和各類生態系統,有效控制建設用地蔓延,優化城市空間發展形態,改善城市空氣污染狀況,緩解熱島效應。加強城市公共綠地、附屬綠地、生產防護綠地等各類綠地建設,合理布局,為市民提供各類游憩場所和應急避難開敞空間。三是構建合理的生態用地空間布局。科學運用景觀生態學等原理,整合現有生態用地資源,通過合理布局,發揮生態用地的最大功能。
總之,《綱要》提出,“控制生產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態用地比例”,就是要通過優化城鎮用地內部結構和布局,構建經濟發達、社會和諧、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文化繁榮、生態宜居的城鎮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