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名時間:2月14日-3月11日,“報名確認”:佛山市報名確認時間定于2011年3月7日至11日,報名網址:www.gdkszx.com.cn。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禪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0〕79號)精神,現將我市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省實行網上報名。凡在廣東省參加考試的考生,均須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并經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等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一) 報名時間和地點
1、“網上報名”: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2月14日9:00-3月11日17:00。在上述時間區間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將開通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24小時不間斷接受考生網上預報名,該預報名須經過網上填表和照片上傳(近期彩色證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20K)等步驟。市直和各區的考生在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后,須按工作屬地原則再進入佛山市直或各區報名點進行報名。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2、 “報名確認”:佛山市報名確認時間定于2011年3月7日至11日。
3、“報名確認”地點:按工作屬地原則,各區報名確認地點在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見附件),市直單位報名確認地點在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上午8:30-12:00時,下午2:00-5:30時,地址:禪城區惠景城綠景一路26號三樓,聯系電話:83874123)。市直和各區考生或單位(集體報名)持規定要求的“報考材料”到上述地點進行“報名確認”,完成報名手續。
4、 各區必須在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名工作,并將有關報名材料報送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二) 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
二、 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 試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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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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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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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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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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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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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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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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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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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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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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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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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考試方式
(一)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成績不予滾動)。
(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監考人員在考前提醒考生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均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事項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屆時持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赴考,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收費
根據發改價格〔2007〕1925號文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區將考務費上繳市財政專戶(單位名稱:代理佛山市財政非稅收入專戶,銀行賬號:2013021011932130030,開戶銀行:工行佛山分行營業部)。
附件: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對象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 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2,下同)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 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 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 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免二科”)考試的條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 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 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 《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和聘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聘書和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