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85號)精神,現就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通知如下:
科目名稱 |
合格標準 |
試卷滿分 |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
120 |
20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
90 |
15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90 |
150 |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72 |
120 |
最終成績數據以書面形式通知為準。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