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各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文件《關于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85號)要求,現將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考試合格標準予以公布并就證書辦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名稱 | 科目 | 合格標準 | 試卷滿分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 120 | 20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 90 | 150 |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90 | 150 | |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72 | 120 | |
土地登記 代理人 |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 均為60分 | 均為100分 |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 |||
地籍調查 | |||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
二、成績查詢
考生可通過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考試成績,網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證書辦理
證書辦理時間:2011年11月28日-12月16日(節假日除外)。
證書辦理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員2011年度的準考證,無準考證的須提交身份證原件;(2)與準考證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兩寸照片各一張;(3)填寫《執(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附件2)和《2011年度 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匯總表》(附件3)。
附件2、3可直接在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 “相關下載”欄目下載打印使用,并加蓋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公章。
各部門請于規定的時間內,攜帶以上材料到考試中心(貴州路69號,青島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三樓大廳)辦理資格證書。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