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1925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湘價費〔2002〕281號文件精神的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考試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55元(含上繳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20元);其它考試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35元(含上繳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10元),考務費在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查通過后收取。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