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有關規定執行(見附件5)。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7〕174號文件執行,即:《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