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泰安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4日9:00至2012年2月16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2月15日至2月17日。網上繳費時間:請考生于2月19日前完成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報名信息視為無效。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開考前一周自行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關于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執(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中央、省屬駐泰各單位 :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2年度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廣告專業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2〕3號)《關于2012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2〕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2年度注冊稅務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執(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方式
2012年度注冊稅務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執(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泰安人事考試網(taks.ta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考生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按屬地原則集中到各縣市區人力保障部門辦理審核、確認手續。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的書面證明1份。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4日9:00至2012年2月16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2月15日至2月17日。網上繳費時間:請考生于2月19日前完成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報名信息視為無效。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開考前一周自行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市直單位考生請到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確認,地址: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209室(泰安市東岳大街143-6號)。報名聯系電話:8298459。
縣市區考生由各縣市區人力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審核,時間截止到2月17日。具體確認時間和地點由各縣市區人力保障部門自行安排。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各執(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具體考試時間見附件。
三、收費標準
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每人每科56元。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7〕174號文件執行,即:《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57元。
四、有關事項和要求
(一)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即報考5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報考2個科目(《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級別為免3科)的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為合格。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5號)精神,自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1個科目,只參加《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和《稅務代理實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1〕94號)的規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二)2012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改為兩天,定于2012年6月16、17日進行。
(三)2012年度注冊稅務師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考生報名時,請到各市注冊稅務師管理部門辦理教材預訂手續。
(四)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5個科目,其中《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科目,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科目,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執(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發放,考后回收。
五、特別聲明
1、對以往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給予“ 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處理的考生,凡處理時間不滿兩年的,取消其2012年報考資格(對違反規定又報考的,考務費一律不退還)。
2、過期身份證視為無效,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3、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專業、級別或填錯個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
4、考生請于開考前一周自行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屆時不下載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附件: 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執(職)業資格考試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