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惠州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13日9:00-3月9日17:00。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
關于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72號)的要求。為做好本市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13日9:00-3月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須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考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1、2012年3月5日至3月9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為受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確認”時間 。請在以上時間內帶齊報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繳費確認,逾期后果自負(報名后不辦理退款手續)。地點: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電話:0752—2872708。
2、惠州報名點考生采用現場繳費確認【不收現金,刷卡繳費】,考后審核方式。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科 目
5月26日
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27日
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三、考試方式
(一)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免2科”)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成績不予滾動)。
(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 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3. 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均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請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四)收費
根據發改價格〔2007〕1925號文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附件:1. 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 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略)
3.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專業對應表
4. 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5. 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附件1
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
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對象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3,下同)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按照《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文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2年年底。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免2科”)考試的條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和聘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聘書和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略)
附件3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專業對應表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監測 | |
環境科學 |
環境學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
生態學 |
生態學 |
化學 |
化學 |
應用化學 |
應用化學 |
生物科學 |
生物學 |
生物化學 | |
生物科學與技術 | |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
資源環境規劃與管理 |
經濟地理學與城鄉區域規劃 | |
大氣科學 |
氣象學 |
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 | |
大氣科學 |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學工程 | |
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
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 | |
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 |
野生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 |
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管理 |
野生動物保護與利用 |
自然保護區資源管理 |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農業環境保護 |
土地資源管理 |
土地規劃與利用 |
其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可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 |
注:本表中“新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布前各院校采用的專業名稱。
附件4
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
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35.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2.免2科 |
01.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1.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
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
4.考全科 |
01.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1.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 |
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 |||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
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說明: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 對應一致。
附件5(略)
如對本通知有疑問,可登陸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
(http://www.gdkszx.com.cn),或致電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752-2872708)咨詢。
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