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8-29 共1頁
荷載系數采用有哪些規定?
1、永久荷載的分項系數:
1)當其效應對結構不利時:
對由可變荷載效應控制的組合,應取1.2;
對由永久荷載效應控制的組合,應取1.35;
2)當其效應對結構有利時:
一般情況下應取1.0;
對結構的傾覆、滑移或漂浮驗算,應取0.9.
2、可變荷載的分項系數:
一般情況下應取1.4;
對標準值大于4kN/m2的工業房屋樓面結構的活荷載應取1.3.
注:對于某些特殊情況,可按建筑結構有關設計規范的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