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江蘇2011年一級結構工程師考試成績核查申請表
考試名稱: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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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申請復查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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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考證號 |
檔案管理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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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查科目原始成績 |
考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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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申請 復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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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若所復查的考試沒有檔案管理號,該欄目請注明“無”。其余項目必須全部填寫,若因考生誤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2.考生須在認真閱讀“復查須知”后手工填寫,確認以上所填的信息真實、準確、符合復查規定的要求后,,否則申請無效。(若考生復查多科,可在申請復查理由一欄繼續填寫相關信息)。
江蘇2011年一級結構工程師考試復 查 須 知
1、應考人員對考試成績如有疑問,可以憑成績核查申請表及準考證向當地人事考試部門申請復查成績。
2.、復查試卷的內容包括:應考人員的相關信息是否準確;登分、核分是否正確;有無漏改、錯改;是否有違紀記錄或者其它異常情況等。對主觀題評卷的寬嚴幅度不在復查范圍之內,不作為變更成績的依據。
3、復查時間:應考人員對考試成績如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30天內向所在報名點申請復查試卷。
考生簽字:
受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