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晉建許公告字[2012]36號
根據《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37號)的規定,經審核, 2012年第四批初始注冊的二級結構工程師嚴微1人符合二級結構工程師初始注冊條件,準予注冊。
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第四批二級結構工程師初始注冊符合條件人員名單(1人)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