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精神,應考人員身份證件信息發生變更,造成報考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的按如下處理:
(一)如應考人員已取得資格考試證書(包括證書已打印但尚未領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不予修改。如應考人員在注冊中因證書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時,由相關考試注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轉自:考試網 - []
(二)因應考人員本人原因造成報考信息錯誤,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的,從2010年10月起,部考試中心不予修改。
(三)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報考級別、報考專業信息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原則上不予受理;如確需變更報考級別的,需重新審核報名條件、重新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