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環保局、水利局,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2〕5號),現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6月18日9:00 — 7月13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深圳市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交費確認
省直報名點定于2012年7月9日至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為受理考生報名確認時間。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的考生由單位統一備齊報考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1》)到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進行報名確認并交費,完成報名手續。地點:廣州市華樂路53號華樂大廈南塔14樓(花園酒店東側),電話:020-83754261.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或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環保局、水利局確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或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環保局、水利局網站通知。
請各市務必于7月20日前將匯總表和考生報考材料報送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以免影響我省試卷的預訂工作。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一)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9月15日 |
上午 |
8:00-12:00 |
基礎考試(上) |
下午 |
14:00-18:00 |
基礎考試(下) | |
9月16日 |
上午 |
8:00-12:00 |
專業考試(上) |
下午 |
14:00-18:00 |
專業考試(下) |
三、考試方式
(一)各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均應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二)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將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考生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各考點配發,考后收回。
(三)《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同時配有試卷和計算機計分答題卡。考生答卷時,須在試卷和計算機計分答題卡相應的位置填上姓名、準考證號和工作單位。每道案例題都應在試卷上指定位置寫明試題答案,并在試題答案下面寫明本題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及結果,同時將所選正確答案用2B鉛筆填涂在計算機計分答題卡上。試卷上的答題過程及公式務必書寫清楚,字跡勿潦草。對于不按上述規定填寫試卷和答題卡,以及案例題不按要求在試卷上指定位置寫明試題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及結果的考生試卷,其考試成績無效。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主考場設在廣州,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深圳設分考場,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9月10日9:00-9月14日17:00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證書發放方式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
(四)收費
1.根據省物價局粵價〔2001〕52號規定,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每科10元;考務費:基礎考試每人每科60元;專業考試每人每科120元。
2.根據省物價局粵價〔2002〕419號規定,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每科10元;考務費:基礎考試每人每科60元;專業考試每人每科130元。
3.根據廣東省物價局粵價〔2009〕286號規定,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89元/科,專業考試95元/科;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基礎考試60元/科;專業考試130元/科。
4.考務費分成和收繳請各市按省財政廳、省住建廳《關于明確建設執業資格考試費分成和收繳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綜〔2011〕5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考試用書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的有關信息。
(六)為幫助考生做好考試準備,報名時請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將本文件的附件6、附件7、附件8及時印發給考生,考生也可自行登錄網站(www.pqrc.org.cn)下載。
附件:
1.2012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報名發證登記表
3.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新舊專業對應表
4.2012年度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5.2012年度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6.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7.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8.2012年度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標準更新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