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來源: admin 共1頁
各位考生:
參加2005年度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全部科目合格者,請于2006年3月9日―10日持準考證到市人才考評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和平區唐山道52號)領取合格證書。領取合格證書時,請注意:
1、考生本人領取合格證書,請出示準考證。
2、準考證丟失的考生,需本人前來領取,不得由他人代領。考生如知道本人報名序號,領取時請出示身份證;如不知道報名序號,請先撥打96888222進行查詢(移動用戶撥打:125902012),領取時向工作人員提供報名序號并出示身份證。
3、他人代領證書的,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還須出示代領人身份證。
4、領取證書后,準考證由考評中心統一收回。
5、證書費:每證7元。
6、頒證時間: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市人才考評中心
200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