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報名時間:2008年1月10日至23日(節假日可報名)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并繳費
確認時間:2008年1月18日至25日(節假日除外)
繳費時間:2008年1月18日至25日(節假日除外)
黑人函〔2008〕4號
關于做好200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省農墾總局人事局,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0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1997]105號)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詳見附件),均可自愿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科目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5月10日 |
上午9∶00-11∶00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下午2∶00-5∶00 |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
5月11日 |
上午9∶00-11∶00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下午2∶00-6∶00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三、考試成績管理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并繳費的辦法進行。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08年1月10日至23日(節假日可報名)。報名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編制信息網(網址:www.hljrstbb.gov.cn),進入黑龍江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填寫提交《2008年度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紙打印《報名表》,并在《報名表》左下方粘貼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后蓋章。2007年度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照新考生報考。
(二)現場確認并繳費
1、現場確認的時間為2008年1月18日至25日(節假日除外)。
2、考生須到報名考區的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確認并繳費。省直考區現場確認地點:黑龍江省人事編制服務大廳,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長江路130號(省人才中心一樓),咨詢電話:82317347、82346538,其他考區現場確認地點由各考試管理機構確定。
3、首次報名的考生必須進行資格審核,現場確認時須攜帶《報名表》和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年限證明、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原件)。續考的考生只須攜帶《報名表》;2007年度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考生還須攜帶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轉考證明,否則往年成績無效。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五、考場設置
200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置考場,各地市不設考場。
六、數據上報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8年1月29日前將確認后的報名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七、考試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人事部門資格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字[2003]94號)文件規定,參加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每人報名費15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27元,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37元,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27元,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37元。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報名費外,其余考務費用上繳省人事考試中心。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哈爾濱市開發區支行
戶 名: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
帳 號:23001866751050503109
八、參考用書
200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參考用書征訂事宜請與省建設監理協會聯系。
聯 系 人:謝激文
聯系電話:0451-53624287
九、其他
(一)“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試卷上作答,其它三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各地市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做好200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宣傳、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以便整體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200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二〇〇八年一月四日
附件
200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人辦發[1997]105號文件規定)
一、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對于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且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一)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三)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四)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