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考試局《關于2011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0〕78號),現將我市的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2月14日9:00-3月11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我市定于2011年2月14日至3月11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為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考生或單位持附件要求的“報考材料”到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考務一室進行“報名確認”并交費(繳費方式:①使用銀聯標志的儲蓄卡或信用卡繳費;②開具《河源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費),完成報名確認手續,一律不收現金。地點:河源市河源大道北177號(從虹橋大酒店沿著河源大道往新城汽車站方向100米左右/誠豐酒店斜對面)電話:3687298.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5月28日 |
上午9:00-11:00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下午14:00-17:00 |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5月29日 |
上午9:00-11:00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下午14:00-18:00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三、考試方式
(一)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能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須在當年全部通過。
(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監考人員在考前提醒考生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均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草稿紙由考點配發,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場。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我市考生證書需要到我辦領取,領取時間請留意河源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y.gdkszx.com.cn)的通知。
(四)收費
根據粵價〔2001〕52號、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試用書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及綱的征訂有關事項。
附件:
1. 2011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 2011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附件1:2011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者,可報考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或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二)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者,可免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報考級別為“免二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畢業以上學歷。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2011年度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和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的監理資質證書(復印件)。
(五)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2011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名稱 |
級 別 |
專 業 |
科 目 |
21. 監 理 工 程 師 |
2.免二科 |
01.監理工程師 |
3.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4.考全科 |
01.監理工程師 |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2.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3.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注冊監理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