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舉辦浙江省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的通知
浙建監協便字(2011)01號
各監理單位:
根據《浙江省監理工程師職業能力管理辦法》(浙建管〔2006〕36號)的規定,浙江省監理工程師證書有效期為三年,如需申請續期,需參加不少于48學時的繼續教育。
為使續期登記能按規定程序完成,現決定開展全省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及培訓的具體安排
2011年3月5日號起分期安排,每期培訓時間為二天。具體時間、地點及課程安排詳見附件1.
二、培訓費用
培訓費用300元/人(含培訓資料費,不含食宿費)。
培訓費用在報名時繳納。
三、培訓方式
集中授課,并參加考試。
四、參加培訓的人員
年齡在65周歲以下,持有2011年3月25日到期的浙江省監理工程師證的人員及持有已到期的浙江省監理工程師證書但未參加過培訓的人員。
已持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者不再進行培訓及證書延繼登記工作。
具體人員名單詳見附件2。
五、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居住節能、工程風險管理和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等。
六、其它注意事項
1、各企業必須根據附件2的要求,通知員工按規定時間參加培訓,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當期培訓的人員可以調整到其他期,但該企業參加每期培訓的總人數不可更改。
2、學員住宿統一安排在中北大酒店,即培訓地點。費用自理。
3、附件1和附件2請到浙江省監理協會網站上下載。
聯系人:張慧蘭 電 話:0571-81956263(含傳真)
附件:繼續教育培訓具體安排2011.3.xls
附件:參加培訓人員名單2011.3.25.xls
浙江省建設監理協會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