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02-04 共1頁
根據粵價〔2001〕52號、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考試用書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及考試大綱的征訂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