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2001年 歷年試卷
一、案例分析題
1.(重點題)某工業廠房于1998年3月12日開工,1998年10月27日竣工驗收合格。該廠房供熱系統于2001年2月出現部分管道漏水,業主檢查發現原施工單位所用管材與其向監理工程師報驗的不符。全部更換廠房供熱管道需人民幣30萬元,將造成該廠部分車間停產損失人民幣20萬元。業主就此事件提出如下要求:
1.要求施工單位全部返工更換廠房供熱管道,并賠償停產損失的60%(計人民幣12萬元)。
2.要求監理公司對全部返工工程免費監理,并對停產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停產損失的40%(計人民幣8萬元)。
施工單位答復如下:
該廠房供熱系統已超過國家規定的保修期,不予保修,也不同意返工,更不同意賠償停產損失。
監理單位答復如下:
監理工程師已對施工單位報驗的管材進行了檢查,符合質量標準,已履行了監理職責。施工單位擅自更換管材,由施工單位負責,監理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問題:
1.依據現行法律和行政法規,請指出業主的要求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答復中各有哪些錯誤,為什么?
2.簡述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各應負何責任,為什么?
正確答案:
1.業主要求中有以下錯誤:
(1)施工單位"賠償停產損失的60%(計人民幣12萬元)"錯誤,應由施工單位賠償全部損失(計人民幣20萬元)。
(2)要求監理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錯誤,因為,監理單位未與施工單位故意串通,也未將不合格材料按照合格材料簽字,故對施工單位的責任引起的損失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監理單位不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承擔責任"。
(3)監理單位"賠償停產損失的40%(計人民幣8萬元)"計算方法錯誤,即使在監理單位應賠償的情況下,其賠償總額累加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扣除稅金)。
施工單位答復中有以下錯誤:
(1)不予保修"錯誤。
該廠房供熱系統雖已過保修期,但出現管道漏水是由于施工單位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所致,因施工單位未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返修,并承擔經濟責任,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不受保修期限限制。
(2)"不予返工"錯誤。按現行法律規定對不合格工程應予返工。
(3)"不同意支付停產損失"錯誤。按現行法律規定,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方賠償。
監理單位答復中有以下錯誤:
(1)已履行了監理職責"錯誤。
理由:監理單位在合同期內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監理職責,施工單位擅自更換管材,監理單位未能發現或在驗收時未發現,說明監理失職。
(2)"監理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錯誤。
理由: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未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履行監理職責,在施工過程中或在驗收時未能發現施工單位更換管材,要承擔監理失職的違約責任。
2.(1)施工單位責任
依據現行法律、法規,施工單位應承擔全部責任,因為施工單位故意更換管材,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
(2)監理單位責任
依據現行法律、法規,監理單位應承擔監理失職的違約責任,因監理單位未能及時發現管道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屬于未按照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