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考試大綱: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
施工進度管理(合同116-118頁)
某工程8層框架結構,建設單位與監理公司簽訂了施工階段的監理合同,與承包商簽訂了施工合同。合同價為固定單價合同。本工程目前正在施工。
工程施工時發生如下事件:
一、本工合同約定:承包人必須按照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承包人就盡力工程師批準的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的索賠報告。
問題:監理工程師怎樣處理追加合同價款的索賠報告?
二、本工程由于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
問題1:監理工程師怎樣處理此事件?
問題2:承包商的損失誰承擔?
三、監理工程師發現總包單位在防水工程的分包單位的選擇上,沒有經過監理工程師的資格審查,就進場施工,監理工程師下達了暫停施工令。
問題1:監理工程師應以什么形式下達暫停施工令?
問題2:監理工程師下達了暫停施工令后還應做什么?
問題3:承包人收到暫停施工令后應該做什么?
問題4:承包人實施工程師做出的處理意見后,怎樣提出復工要求?
問題5: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應該怎樣辦?
問題6:停工的發生的費用,誰承擔?工期可否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