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標準答案:
背景材料中的不妥之處有:
(1)指定監理公司不妥。應以招標方式進行確定。
(2)監理人負責外部關系協調不妥。應該是委托人負責。
(3)業主不派工地常駐代表不妥。應該派工地常駐代表。
(4)監理員告訴有關設計方面的秘密不妥。應該是監理人不得泄露設計單位申明的秘密。
(5)總監理工程師以業主的身份參與調解不妥。應該是總監理工程師應以獨立的身份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