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一、案例分析題 |
1.某施工單位承包某工程項目。甲、乙雙方簽訂的關于工程的價款合同內容有:①建筑安裝工程造價660萬元,主要材料費占施工產值的比重為60%;②預付備料款為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20%;③工程進度款逐月計算;④工程保修金為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5%,保修期半年;⑤材料價差調整按規定進行(按有關規定上半年材料價差上調10%,在6月份一次調增)。 工程各月實際完成產值見表。 ![]() 問題 1.通常工程竣工結算的前提是什么? 2.該工程的預付備料款、起扣點各為多少? 3.該工程2月至5月,每月撥付工程款為多少?累計工程款為多少? 4.6月份辦理工程竣工結算,該工程結算總造價為多少?甲方應付工程尾款為多少? 5.該工程在保修期間發生屋面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修理,乙方一再拖延,最后甲方另請施工單位修理,修理費1.5萬元,該項費用如何處理? |
正確答案: 1.工程竣工結算的前提是竣工驗收報告被批準(注:這是與工程竣工結算的含義相關聯的。工程竣工結算的含義是在工程驗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后,承發包雙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因此前提條件首先是工程驗收合格)。 2.預付款=660×20%=132萬元 起扣點=660-132/60%=440萬元 3.撥付工程款和累計工程款填入表中。 ![]() 4.工程結算總造價=660+660×60%×10%=699.6萬元 (注:結算總造價=合同價+調整) 工程尾款=699.6-484-132-660×5%=50.6萬元 (注:保修金的計算基數是合同價,而不是結算總造價) 5.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承包商)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承擔相應費用。 若施工單位拖延履行保修義務(注:就此施工單位將會被處以罰款),業主可另行委托其他單位修理,相應發生的費用從預留工程款的保修金中給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