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施工招標前,監理單位編制了招標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1.工程綜合說明;
2.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3.工程量清單;
4.施工方案;
5.主要材料與設備供應方式;
6.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的主要技術組織措施;
7.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
8.施工項目管理機構;
9.合同條件;
為了使監理工作能夠規范化進行,總監理工程師擬以工程項目建設條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組織設計和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的監理實施細則為依據,編制施工階段監理規劃。
監理規劃中規定各監理人員的主要職責如下:
1.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1)審核并確認分包單位資質;
(2)審核簽署對外報告;
(3)負責工程計量、簽署原始憑證;
(4)及時檢查、了解和發現總承包單位的組織、技術、經濟和合同方面的問題;
(5)簽發開工令。
2.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
(1)主持建立監理信息系統,全面負責信息溝通工作;
(2)對所負責控制的目標進行規劃,建立實施控制的分系統;
(3)檢查確認工序質量,進行檢驗;
(4)簽發停工令、復工令;
(5)實施跟蹤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3.監理員職責:
(1)負責檢查和檢測材料、設備、成品和半成品的質量;
(2)檢查施工單位人力、材料、設備、施工機械投入和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
(3)記好監理日志。
【問題】
1.監理組織機構設置步驟有何不妥?應如何改正?
2.常見的監理組織結構形式有哪幾種?若想建立具有機構簡單、權力集中、命令統一、職責分明、隸屬關系明確的監理組織機構,應選擇哪一種組織結構形式?
3.施工招標文件內容中有哪幾條不正確?為什么?
4.監理規劃編制依據有何不恰當?為什么?
5.以上各監理人員主要職責的劃分有哪幾條不妥?如何調整?
【參考答案】
1.監理組織機構設置步驟中不應包括“確定管理層次”,其步驟順序也不對。正確的步驟應是:“確定監理目標、確定監理工作內容、組織結構設計和制定監理工作流程。”(概論P125-127)
2.常見的組織結構形式有直線制、職能制、直線職能制和矩陣制。應選擇直線制組織結構形式。(概論P127-131)
3.招標文件內容中的施工方案、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的主要技術組織措施、施工項目管理機構不正確。因為這些內容是投標文件(或投標單位編制)的內容。
4.監理規劃編制依據中不恰當之處是:監理規劃編制依據中不應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和監理實施細則。因為施工組織設計是由施工單位(或承包單位)編制的指導施工的文件;監理實施細則是根據監理規劃編制的。
5.各監理人員職責劃分中的不妥之處有:
(1)總監理工程師職責中的(3)、(4)條不妥。(3)條中的“工程計量、簽署原始憑證”應是監理員職責;(4)條應為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
(2)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中的(1)、(3)、(4)、(5)條不妥。(3)、(5)條應是監理員的職責;(1)、(4)條應是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