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組織人事勞動局,市屬企事業單位人事(干部)部門,中省直單位人事(干部)部門,市直機關各有關部門:
2010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和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從即日起開始發放,現將有關發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證辦法
1.在各單位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領取證書及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由單位人事部門負責發證同志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
二、發證時間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5月31日,節假日除外。
地 址:市人才大廈二樓(開發區市場街5號)
三、其他事宜
1. 隨證書一同下發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須交單位,由單位存入考試合格人員人事檔案。
大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