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京建發〔2011〕103號
各區、縣建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本市注冊建造師執業行為,加強注冊建造師監督管理,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一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建市〔2007〕101號)、《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08〕48號),制定了《北京市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一級建造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