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公布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辦理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文件《關于2011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 〕127 號)要求,現將2011 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予以公布并就證書辦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及專業類別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建設工程經濟 |
100 分 |
60 分 |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130 分 |
78 分 |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建筑工程 |
160 分 |
96 分 |
公路工程 | |||
鐵路工程 | |||
民航機場工程 | |||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水利水電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訊與廣電工程 | |||
機電工程 | |||
礦業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