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8-10 共1頁
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和《關于印發<一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的通知》(建市函[2007]101號)的要求,經審核,馬春鋒等357人符合一級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條件、方勇等108人符合一級臨時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條件,準予變更注冊;夏天駿符合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遺失補辦申請條件,張杰等10人符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遺失補辦申請條件,準予補辦注冊證書;施瑞賢等2人符合一級建造師注銷注冊申請條件、徐守榮等2人符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注銷注冊申請條件,準予注銷注冊。
變更、補辦注冊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后,由申報單位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企業IC卡以及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如領取增項、變更注冊的除帶好原證書外還需交還原建造師執業印章),到小木橋路683號1樓受理大廳的領證(章)處,辦理領取證、章手續(印章工本費35元/枚)。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周五下午不辦理領取證章)。
特此通告。
附件:
4、張杰等10人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執業印章補發或更換匯總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業務受理服務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