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9-20 共1頁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將于9月22日、23日舉行,全省共有27000余人報考,設省直(福州)、廈門和漳州三個考區,考試規模大,社會關注度高。為確??荚嚢踩?,嚴格考試紀律,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76號)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關于2012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建人〔2012〕22號)精神,現就做好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風考紀的宣傳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考風考紀宣傳教育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利用各種渠道,采用各種有效措施,將執業資格考試的政策、紀律、規定在本地區、本單位參考人員中廣泛深入地宣傳,開展誠信教育,倡導誠信考試,確實把本地區、本單位參考人員考風考紀宣傳教育工作落到實處。若發現考生有作弊行為,除按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處理外,并視情約談考生及所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情節嚴重的,將列入資質檢查紅色監管通道。
二、各考區考點要加強考前宣傳教育活動,利用考前廣播等形式,要求考生遵守考場規則,禁止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禁止夾帶和抄襲、禁止互換試卷答題卡(紙)、禁止冒名頂替等違規作弊行為,杜絕考場內擾亂秩序的行為,營造誠信、公平的考試氛圍。
三、設有考區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要主動協助市公務員局,繼續聯合公安、無線電管理等有關部門,加強身份識別檢查和無線電通信監測,維持考場秩序,嚴禁使用3G手機、微型耳機等高科技作弊工具,一旦發現考生有夾帶違禁工具、擾亂考場秩序、交換試卷、替考等各類違紀作弊行為,尤其是群體性作弊等情節嚴重的行為,一律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