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9-05 共1頁
紹興市交通運輸局關于2020年度全市交通運輸工程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交通運輸局,局屬各單位,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開展 2020 年度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交發函〔2020〕189 號)和《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改革工作的通知》(紹市人社發〔2020〕41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20年度交通運輸工程專業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及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凡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和港澳臺工程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應條件,可參加交通運輸工程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推薦。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
(一)評價標準、條件
1.工程師、高級工程師的評價條件按照《浙江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交〔2019〕161號)規定執行。
2.根據省人力社保廳、省經信廳《關于印發〈關于推進工程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128號)精神,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監理工程師、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級建造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驗船師(A級)、一級注冊計量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測繪師、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級)、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中級)等職業資格人員,所在單位實際聘任工程師職務滿5年以上(取得二級或初級資格的人員,實際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4年以上),可申報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基礎要求
職稱申報原則上按人事隸屬關系(社會保險、人事檔案、勞動關系均一致),對于人事隸屬關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個地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由社會保險所在單位申報。中央、省在紹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人事管理權限辦理委托評審后可在我市參加職稱評審。
(二)繼續教育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的必備條件。學時要求按照《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管理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16〕63號)執行。須通過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https://zcps.rlsbt.zj.gov.cn)上傳年度繼續教育學時登記證明掃描件。申報工程師資格須參加(2017-2020年)、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須參加(2016-2020年)一般公需科目培訓且每年不少于18學時。申報人員可登錄“紹興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平臺”(http://rsj.sx.gov.cn/col/col1488655/index.html)學習。
(三)學歷認證
2001年以后取得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人員,可自動提取相關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動提取的,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登記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明材料。
(四)事業單位評聘結合。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根據空缺崗位數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推薦參加評審,并在單位內進行公示,同時須上傳經主管部門和人力社保部門審核蓋章的《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掃描件。
(五)社保證明。
申報對象原則上須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且當前處于正常參保繳費狀態。根據浙人社發〔2019〕21號文件要求,本省內申報人員無需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由系統自動獲取人力社保部門相關數據。如在外省交納社保的申報人員,需由個人提供并上傳省外繳納社保的相關證明。
(六)資歷計算時間。申報對象的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及任職年限計算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七)限制連續申報。2019年未通過評審,且2020年無新工作業績體現的人員,不得連續申報。
四、申報程序和形式
全市交通運輸工程專業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實行網上申報。通過個人申報、單位審核、主管部門和中評委評審(推薦)等程序。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進行個人申報(網址:https:// zcps.rlsbt.zj.gov.cn),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作出承諾。
(二)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對申報人員業績檔案信息和職稱申報信息進行審核,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主管部門及中評委推薦、評審。申報人員所在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人力社保部門和中評委需登錄管理平臺進行材料接收、審核、推薦和評審工作(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的賬號與浙江政務服務網個人、法人登陸賬號相同,并自行注冊;有關主管部門和中評委賬號由省里統一分配。具體申報辦法、審核操作辦法詳見附件4、5.
五、其它有關問題
(一)面試和答辯
工程師繼續推行答辯和專家評審相結合的評價辦法,答辯由市交通運輸工程中評委組織。高級工程師須參加業務面試,面試由省交通工程高評委組織。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二)材料報送時間及要求
高級工程師材料報送按照浙交發函〔2020〕189 號文件要求執行,接收截止時間為10月10日;工程師材料接收截止時間為10月31日。材料報送要求見附件6.所有外省調入的職稱材料均通過平臺報送,不再實行紙質報送;其中外省調入的認定與高級職稱評審同時進行,材料接收截止時間為 11 月底。
(三)嚴肅違規行為處理
申報人員要對本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對象,其申報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從評審次年起 3 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取消其資格。
附件:
紹興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