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12-23 共1頁
(1)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2)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3)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4)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