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3-14 共1頁
第一部分 考試簡介
考試簡介
(一)考試性質
1、“國考”
國家統一組織考試:
——統一考試大綱:《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按行業應具有的理論知識和能力要求應具有掌握、熟悉、了解的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
——統一教材
依據大綱的知識結構要求,要求各專業應試人員必須具備《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三個綜合性科目課程教材;專業科目依據大綱要求的專業知識結構,統一要求的《專業知識管理與實務》,如《機電工程管理與實務》的專業教材。
——統一組織命題,組合試卷;統一考試時間。
2、全國行業性“職業資格準許證”
——各地組織考試,并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全國統一組織專業人員閱卷、資格審核、注冊;
3、考試時間
每年舉行一次,2014年是在9月的20、21日(9月第3周的周六、周日)舉行,專業實務考試為4小時。
(二)應考者應如何理解《考試大綱》和教材的作用
1、如何理解《考試大綱》的作用?
(1)對大綱作用的理解
應試者在準備建造師考試前應充分解讀《考試大綱》的內在精神、大綱的要求;
考試的科目和對應科目的章、節、目、條下具體掌握、熟悉、了解等知識點的解讀,包
括案例分析樣題的解讀。
據此,應該把大綱要求的知識點標注在教材的對應點上!
《考試大綱》不僅是對應考者的指導,也是對考試指導用書編制、命題者出卷的指導,是各方行為的指南,它具有法律的效力必須共同遵守。
(2)對考試專業科目調整的理解
根據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考試說明第三條“考試內容及試題類型”的 規定
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
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經濟》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三個科目;
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和實務》一個科目。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合并)、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合并)
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3)對報考科目內容的理解
應考者在報名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即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按“3+1”設置。
綜合知識與能力考3門,專業知識與能力考1門。
綜合考試以各專業通用部分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為內容,突出施工項目管理人員應知應會的知識共性。各專業應考人員均應知曉,掌握,具有知識的綜合性、實踐應用性。
專業考試(《機電工程管理與實務》)突出和強調各專業的組織管理、各專業的法律法規、相關知識的特點,具有非常強的專業性。
(4)對題型的理解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采用標準化試卷;
綜合科目的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
專業科目的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綜合(案例)分析題。
又根據建設部建市監函[2004]20號《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命題有關問題會議紀要》的通知:一級建造師各科目考試時間、題型、題量、分值如表1設定。
表1《機電工程管理與實務》專業考試題型、題量、分值
表2 考試答題要求
2、應考者應如何解讀《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的作用?
調整《考試大綱》后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涉及的內容更多、范圍更廣、專業面更寬、且考試的時間更緊張;
一級建造師考試已經歷過多次,通過的人數也達到了一定的數量,以前“原則上應保證考題全面、專業明確、題量長短、寬窄適中,題目要簡明準確”的規則可能會有一定的調整。
一級建造師考試將更重視綜合知識的掌握與實踐問題的具體解決能力,力求回答問題依法有度、有理有據,計算準確。擬增加綜合性和理論應用性、增強實踐問題的分析能力,提高整個執業考試的水平。
考試范圍
完全限于由建設部組織編寫、人事部審定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中明確的內容;
考試的深度
基本限于《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所涉及的內容深度,但2014年的考試難度會增加;
在專業考試中的綜合性和靈活
應對各專業技術、施工管理以及各專業的法律法規、相關知識在實踐中的綜合應用,所考知識點不會超出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的范圍和深度。
因此,在復習過程中,應注意:
1)應考者應始終以大綱為依據、以考試用書為基準、以現行的法律法規為基礎進行重點復習;
2)對大綱上沒有的、考試用書中沒有涉及的、實際工作中有爭議的、法律法規中有表述不一的,在命題中一般不會出現,應考者不必再花時間去復習、考慮;
3)即應考者應重點掌握考試大綱中知識點,緊緊圍繞考試用書中涉及的內容和深度,并靈活掌握和應用這些知識點的概念和內容(通過歷年真題予以分析印證),加上自身在實踐中的體會,是應考者復習、應考中重點注意的問題。
第二部分 考情及命題規律分析
一、考試情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