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英文分別譯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級建造師,是一種建筑類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建設部負責編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組織命題工作。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經過注冊登記后,即獲得一級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后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滿前,要辦理再次注冊手續。一級注冊建造師可在全國范圍內以一級注冊建造師名義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