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建[2001]82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山東、江蘇省建管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后營房部工程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87號),我部會同鐵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產業部、民航總局等 有關部門組織制定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設部印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試行)》建建[1995]666號)、《混凝土預制構件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試行)》(建施[1993]770號)、《建筑幕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1996]608號)同時廢止。